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及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伍家苇
发布时间: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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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及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调查数据采集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情况,全面提升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采集和分析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及重点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吸纳本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
二、调查方式
毕业生调查和用人单位的问卷调查均采取公开链接网址调研、二维码调研两种方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任选一种方式进行答卷均可。
毕业生调查方式如下:
https://survey.jiuyehui.net/surveys/private/1047
登录方式:输入姓名+身份证后8位
用人单位调查方式如下:
https://survey.jiuyehui.net/surveys/private/1033
登录方式:勾选院校名称+输入单位名称
三、工作要求
为提高2023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的采集质量,对上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高校组织参与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的有效数据采集量要求超过年度毕业生总数的60%,并尽量均匀分布到各学历层次和各专业。
(二)各高校组织本校重点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的参与单位数量不应少于毕业生总数的5%。即:毕业生人数少于1000的高校,应组织不少于50家重点用人单位参与调查,以此类推。